古镇诽谤案
来源:潘泽河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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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镇诽谤案
代理律师潘泽河
在江南某古镇,一夜间,大街小巷贴满了一张张内容为“撕开A厂书记、厂长真面目”、“揭开B某腐化堕落之丑闻”、“B某在南方玩婊子”的小字报。宁静的古镇沸腾了,B某的家庭也炸开了。
案件先经县纪委调查,后转公安侦查,不仅毫无进展,反而收到A厂兄弟单位转给的数十封内容相同,署名为“如来寄”的匿名信,公安以诽谤定性,B某只得委托律师进行自诉。
接案后,仔细分析了所有证据材料,认为B某的办公室副主任程某作案可能性较大,于是送其笔迹签定后,以诽谤罪起诉程某。
一审认为证据不足判程某无罪,二审发回生审,并经三次笔迹鉴定,最终认定程某诽谤罪成立,依法处刑。程某不服,二审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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